关于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学校部,各参赛高校:

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吉林大学和长春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将于2010925—30日在吉林大学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代表团。以省(区、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团长由各省(区、市)团委学校部负责同志担任,代表团可另派工作人员1名;全国组委会邀请各省(区、市)团委分管书记担任代表团顾问。

2.代表队。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代表队领队由高校团委负责同志担任。每件参赛作品可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和不超过4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必须为复赛作品 登记表上登记的答辩或候补答辩学生,否则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全国组委会邀请各参赛高校分管校级领导担任代表队顾问。

3.观摩团。各省(区、市)团委可组织高校、企业和风险投资界人士前来观摩。

二、参赛要求

1.参赛文本。参照全国组委会83日下发的《关于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2.秘密答辩。决赛报到时,各参赛队须提交作品电子版文档和电脑演示文档(两个文件刻在同一张光盘上,一式两份),供秘密答辩使用。

3.公开答辩。全国评委会将从内地参赛团队中选出3支、港澳地区参赛团队中选出1支,参加公开答辩

4.网络虚拟运营。各参赛队均需参与本环节竞赛,参加学生必须为参加公开答辩、秘密答辩的学生。公开答辩、秘密答辩与网络虚拟运营均按照《竞赛规则》(见附件1)进行。

5.简介上传。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和风险投资界推介创业项目,组委会将印制作品汇编,请各参赛团队于915日前将《创业项目简介》(见附 件2,可从竞赛网站下载)上传至竞赛网站,内容包括团队合影(JPG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团队名称、所属高校、团队介绍、负责人简历、项目简介(应包括 项目背景、技术、工艺创新、申请或获得专利情况、成果鉴定与获奖情况、行业背景、竞争优势、市场前景、投资分析等)。

三、作品展示与签约

1.作品展示。每个参赛团队均需参加作品展示。请从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展示用的展板模板,自行添加相关内容(JPG格式,精度不低于120dpi/平方英 寸)。展板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制作,展板规格为1.2米(高)×0.9米(宽),材质为无边框KT板。请各参赛高校于915日前,将本校所有参赛作品展板 设计的电子版上传至竞赛官方网站,并于报到时缴纳工本费100元。

2.签约转让。各高校创业项目如有已签订投资协议或达成投资意向的,请在915日前,将已签约(或拟签约)合同副本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根据整体情况集中组织投资签约仪式,并邀请媒体予以报道。

 四、评审

1.竞赛通过书面评审、网络虚拟运营和秘密答辩决出各奖项,采用百分制,其中书面评审得分占最终成绩的30%,网络虚拟运营占30%,秘密答辩得分占40%

2.评审工作程序、标准将严格按照《终审决赛书面评审标准》、《终审决赛答辩评审标准》执行。

3.请各参赛团队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并预装好有关软件和演示文档,秘密答辩时,组委会只提供数字投影设备,同时允许参赛团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作品等任何可用于辅助说明的器材。

五、奖励办法及组织奖申报

1.竞赛设金奖50个,银奖、铜奖若干,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2.全国评委会将从参加公开答辩的团队中选出最佳创意团队最佳表现团队1支,优秀展示团队”2支,从网络虚拟运营环节中选出网络虚拟运营最佳表现奖”1,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3. 竞赛设省级优秀组织奖和校级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4.申请省级优秀组织奖的省级团委学校部请于报到时将申请文字材料交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请按照参加全国复赛高校总数的30%报送校级优秀组织参评高校名单。

六、报到和缴费

1.每名参赛学生报到时缴纳会务费600元/人,包含住宿、餐饮、材料、市内交通游览等全部费用,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补贴。学生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2.参赛高校领导、省级团委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工作人员、高校领队、指导教师、观摩团代表等缴纳会务费500元/人,包含材料、市内交通游览、纪念品等费用,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标准为:

1)参赛高校领导、省级团委领导房费200元/人/天(双人间),餐费100元/人/天;

2)各代表团团长、工作人员、参赛高校领队房费180元/人/天(双人间),餐费100元/人/天;

3)指导教师房费100元/人/天(双人间),餐费100元/人/天;

4)观摩团代表房费180元/人/天(双人间),餐费160元/人/天。

因参赛人员较多,会议用房较为紧张,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安排单间。参赛高校领导、省级团委分管领导确需安排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房费按双人计算。组委会只为各省统一组织的观摩团代表安排食宿。如需组委会统一安排请在回执中注明相应信息。

3. 本次竞赛报到处共三个,设在名人饭店(各团省委学校部长所在宾馆)、吉林大学友谊会馆(高校随团工作人员所在宾馆),新吉粮大酒店(观摩团所在宾馆),各 高校领导、省级团委分管领导、参赛学生可凭参会回执直接入住,其会务费用、住宿和餐饮由各团省委学校部长、高校工作人员代缴。

4.请各省(区、市)将代表团回执(见附件3)于915日前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其中,省(区、市)级团委代表、观摩团代表信息由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填写。(特别提醒:终审决赛所有会务安排将以代表团自己填写的信息为准。)

5.组委会于925日全天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长春火车站接站。如有特殊接站需求请提前告知组委会办公室。925日晚18:30各代表团团长会议,20:30各参赛高校领队会议。30日全天返程。

6.请各省(区、市)团委学校部、各参赛高校团委分别确定1名会务联络人,负责竞赛的具体联络工作,于910日前将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发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tiaozhanbeigg@163.com

七、其它事项

1.请各参赛高校于915日前将本校校徽(JPG文件格式)发至 tiaozhanbeigg@163.com

2.请各参赛高校于915日前将来长参赛各选手一寸白底免冠照片(JPG文件格式)上传至竞赛官方网站。照片名由所在学校、参赛团队名称、选手名称组成。

3.请各参赛高校在报到时携带校旗两面:一面为横式,旗面规格为宽1.5米,高1米,旗面左侧边缝制旗杆套;一面为竖式,旗面规格为宽1米,高1.5米,旗面上边左侧边缝制旗杆套,供悬挂之需。旗杆由承办方提供,校旗旗样可从本届竞赛网站下载。

4. 为充分利用好本次竞赛契机,加强各高校在大学生创业方面工作的经验交流与沟通,全国组委会将编写《全国高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材料汇编》。请各参赛高校于915日前将各高校在大学生创业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等电子版上传至竞赛官方网站。       

未尽事宜请与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巍、吕金泽

官方网站网址:www.tiaozhanbei.cn

E-mailtiaozhanbeigg@163.com

电话:0431-85168361(会务),85166976(竞赛)。

传真:0431-85159217(会务),85166554(竞赛)。

 

附件:

1. 第七届